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把 “稳就业” “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做好高校毕业 生就业创业工作,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20〕6号)等文件要 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培育良好环境
1.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不断丰富宣传手 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 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详细解读各项就业创业促进政 策,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毕业生给予更多关心。(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广播电视总 台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高校负责 实施,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 做好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在全社会树立职业无贵贱,每 一个努力勤奋的职业者受尊重的氛围,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 观,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家长找准职业方向,合理规划职业生涯, 实现职业发展,鼓励以积极主动就业创业为荣,鼓励高校毕业生 通过辛勤工作为国家发展、家庭幸福做贡献,实现个人人生价值 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引导企业等用人单位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自 觉维护稳就业、保就业的大局,完善工资总额合理增长机制,努 力提高人才福利待遇,争取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加大人才储备力 度。(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广播电视总台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就业渠道
3. 推进企业稳岗保就业。引导各类企业以招募创业合伙人、 员工招聘、提供实习和见习岗位等多种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 业岗位,在甘国有企业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招用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占新招聘人员比例不低于70%,并将完成情况纳入 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中小微企业招聘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各地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企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毕业生给予1000元补贴。(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支持灵活就业。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时间由一年延长到 两年。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和档案转入生源地或 就业地市级或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灵 活就业的,给予最长两年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 的三分之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积极争取中央扩大我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 “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招考工作 要在8月底前完成,积极组织实施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 就业项目。对经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 划,今明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 空缺可以直接聘用,由市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考规模。做好硕士研究生、普通专 升本招生工作,向教育部积极争取增加名额。2020年7月中旬 完成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招生。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做好第二学 士学位教育的申报、招生等工作。(省教育厅、各高校负责)
7. 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 应征应届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选择部队去向。参军入伍的翌 年毕业的大学生,采取灵活的方式完成规定学业和毕业答辩,取 得规定学分后,可免毕业实习,由所在高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 间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各高 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拓展科研、社区、医疗岗位。开发适合毕业生的科研助理 岗位,2020年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新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要 占现有岗位的5%以上,新增岗位全部用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城 乡社区和基层卫生部门新增岗位优先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 毕业生比例不低于70%。(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 人社厅、省卫健委、省政府国资委、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支持政策
9. 优化服务环境。让“办事不求人”成为甘肃的一张名片, 持续推进服务深化细化,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流程,积极推动网 上签约,推进使用电子报到证和网上改派,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 加快推进择业期内调整改派手续由毕业学校网上一次办结,努力 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不用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 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力度。省内各级各类事业单 位招聘和基层项目招募,同等条件下,有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 作经历的毕业生优先录用。市州及以下单位招录公务员,除定向 和特殊需求职位外,原则上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今明两年 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 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 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 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离校创业。允许学生将优 秀就业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鼓励高校在企业建立 长期实习基地,实习期间被企业招聘的学生可休学或采取灵活的 方式完成规定学业。严格落实现有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严格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对中小学、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 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 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 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 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 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 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 年试用期。(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旅厅、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 目设立见习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和规范见习管 理,提高见习质量和留用率。各地要按季度发放见习补贴,有条 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 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 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省人社厅、省商 务厅、省政府国资委、团省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 教育扶贫的重要落脚点,扎实开展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少数民族、 两州一县生源和入伍复学等六类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 重点,建立帮扶记录,实行“一生一策”,2020年将湖北籍、 我省8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继续做好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建档立卡家庭贫 困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省教育厅、省民委、省 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 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入生源地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 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省教育厅、省 公安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提升就业能力
16. 加强载体建设。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 排一定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对落实减免相关费用的省 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由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 予补助。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单独或联合建立实体班级。(省 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17. 组织开展大赛。2020年办好第六届甘肃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届"甘青宁”就业创业大赛和"创客 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开展首届智慧5G就业创业大赛。 探索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设置“企业命题组”, 促使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与企业供应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省教 育厅、省工信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组织开展"校企行”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展创业带动就 业空间,以“六个一批”为依托,即:释放一批就业岗位,在甘 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充分释放岗位需求;提供一批就业创业导 师,每个企业推出一批就业创业导师,择优吸纳到甘肃省大学生 就业创业导师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创 业指导服务;发布一批创新创业需求,省内企业提出技术创新需 求清单,由高校创业团队采取“揭榜”方式承担攻关或创业任务, 由企业择优支持创业项目;对接一批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市场潜 力大、亟需企业支持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项目开展推介和对接; 打造一批创业就业服务品牌;组织一批成果展示,结合2020年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就"校企行”专项行动成效开展 专题展示和系列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力。(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咼校主体作用
19. 加强指导服务。将就业创业创新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 程。加大省统编就业创业指导系列教材研发和推广。建设省级就 业创业类慕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规模开展更具针对性 和有效性的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准确了解 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状况和意愿。(省教育厅、省人社 厅、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快推进对接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校友会、行业协会 等社会资源,拓宽就业渠道。用好“互联网+就业”,完善以校内 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为基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青年 学子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为补充的智能化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平台。 将学生就业创业意愿信息数据库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机构孵 化投资意向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智能化匹配学历、专业、岗位、 地域等信息,为供需双方精准搭桥。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国家部 委和我省开展的网络视频双选会与宣讲会,推进和扩大“云签”“秒签”。(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团 省委、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保障工作机构和场地。健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配齐配强就业部门负责人和就业工作人员,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 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500。招聘专用场地使 用面积按毕业生规模计算,1000名以下的要达到200平方米, 每增加500名毕业生增加50平方米。(各高校负责)
22. 建立就业创业教育教研机构。按学生人数、教研需要等, 配备质量较高、专兼结合的就业创业课程教师。聘请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专家担任学校兼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推荐高 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专 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创造条件予以倾斜。(省教育厅、省工信 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落实工作经费。高校将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的年度预 算,按不少于1%的比例从学校本年度学费收入中予以安排,专 项用于毕业生就业指导、教研、培训、市场调查及拓展、信息交 流、就业帮扶和举办大型招聘活动等。主动联系企业、行业协会、 社会组织、天使投资人等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基金、人才工 作站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高校按职责分工 负责)
24. 支持校园招聘。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制定详细周全预案, 逐步加大现场招聘活动,今明两年对积极开展现场招聘会且效果 良好的高校,在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 (省教育厅、各高校负责)
六、组织开展“百日冲刺”专项行动
25. 专项行动常态化。每年5月-8月中旬由省教育厅、省人 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百日冲刺”行动。(各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专项行动制度化。各部门要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 业出实招、出管用的招、出有效果的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 图,在“百日冲刺”期间,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 现场会,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有业就、 就好业。(各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压实工作责任
27. 健全考核机制。把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实施效果纳入 对地方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各市州政 府要加大对所属高校就业工作的指导力度。(省委组织部、省教 育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明确考核目标。全省各高校初次就业率要保持基本稳定, 到9月1日,全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各高 校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本校整体平均水平。对9月1日 前本科高校初次就业率达到85%、高职高专学校达到90%的高校 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就业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的高校取消评优选 先资格,约谈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并坚决减少招生、控制 招生或调减增幅。(省教育厅负责)
29. 强化正向激励。每年建成5所左右指导服务水平高、社 会声誉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的就业创业示范性高校, 共建成15所左右。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 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 责)
30. 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各高校务必严守毕 业生就业工作底线,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坚决杜 绝“被就业” “假就业”,严防就业率“掺水”,确保就业数据真 实有效。(省教育厅、各高校负责)
31. 形成协同合力。各有关厅局、各市州政府要提高政治站 位,立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就业工作在“六 稳”“六保”中的首要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有关负 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拿出最多岗位、提出最有效举措、汇集最大 合力,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就业。(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 工负责)
上一条:张掖市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下一条:征兵政策解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