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女,汉族,中共党员,甘肃张掖人,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甘肃省领军人才。河西学院“祁连学者青年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学校“教学督导委员”。张掖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张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及调解和解委员,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承担《经济法》、《法理学》、《宪法》等专业课的教学。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甘肃省社科、甘肃省教育厅等多项课题,在国家核心期刊(CSSCI)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代表成果《论法律职业伦理道德责任的价值基础》荣获甘肃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省级奖)。
获甘肃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评选的“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称号;获河西学院“教学优秀奖”。论文《论网络表达自由的规制》、《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程序的内在机制及其完善》分别获张掖市第五次、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智库成果《关于加快张掖农产品走出国门的对策建议》在张掖市智库建言献策活动中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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