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穆永强副教授在图书馆学术二厅做了题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法律思考——以敦煌莫高窟法制化保护历程为例”的学术报告。法学院张燕副教授主持报告会,法学院部分师生参与聆听。
穆永强副教授以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与其他部门法律的关系为切入点,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文物保护的科技化、法制化、数字化、坚守文物保护的法律底线和红线等四个方面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作了全面的介绍和深入的探讨,对甘肃文化遗产保护的“敦煌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的文化遗产法治化保护的新模式。
报告会上,穆永强副教授与同学们进行广泛互动交流。同学们先后就如何学好专业知识从而投身文物保护的法学进路、探索新文物保护监管机制、当今社会文物面对风险及应对等问题进行了提问,穆教授一一做了认真回应,勉励同学们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本次报告为河西学院十九届祁连学术活动月法学院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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