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2日,法学院党总支带领部分党员骨干教师赴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检校共建”协议。法学院班子部分成员、党员骨干教师代表、实习学生与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全体职工参加活动。
法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与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班子就“检校共建”协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商榷,一致认为,“检校共建”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务必要做实做好,实现检校优势互补,促进法学理论教育与检察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为法科生提供良好学习实践环境,增加就业创业的意向,以基地建设为纽带,积极融入“检校共建”合作之中,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检校共建”将协同开展法律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提高检察院司法理论水平,进而促进人民检察工作。
白煜博士为检察院干警作了“环境权与环境公益诉讼”主题报告,报告指出,公民在环境法上的权利义务便构成了公民环境权的主要内容,公民环境权包括公民在良好、适宜、卫生、宁静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环境自救权。环境权是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只有确认了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当前,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一系列改革,逐渐打开了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诉讼之门,尤其以检察院为公益诉讼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为我国探索适合自己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革铺平了道路,以环境权为理论基础的环境公益诉讼必将会焕发出其耀眼的光芒。
报告期间,白博士与检察干警广泛交流,相互深感受益匪浅,得到了检察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是法学院加强法学教育与突出司法实践的有效行动,不仅对促进法律人才培养、实现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的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重要作用。
上一条:法学院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下一条:法学院赴山丹县落实“检校共建”协议
【关闭】